莱技师党〔2018〕3号
关于做好2017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
各处室、系:
为做好2017年年度考核工作,根据有关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内容及办法
1、考核内容。根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目标和承担的工作任务,全面考核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,重点考核工作实绩,并把“八小时以外”的遵纪守法情况纳入考核范围。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年度完成目标任务的数量、质量情况、学院安排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、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作风建设情况。
2、考核办法。年度考核要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考核程序进行。坚持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,将平时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之中;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,具体细化和量化考核内容;坚持考核和评议相结合,将教职工互评和学生评教结果应用到年度考核之中。考核等次的确定既要充分尊重群众评议,又要体现年度目标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,特别是学院重点工作完成情况。工作人员书面述职,处室系负责人在撰写履职报告的基础上在本处室、系内述职。处室系负责人履职报告内容包括: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,其他分管工作完成情况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。履职报告要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,采取写实的手法,实事求是、客观准确地反映各项目标完成情况;对未完成的目标,要说明情况,分析原因;报告要突出重点、简明扼要,一般不超过2000字。
二、先进处室系(文明处室系)评选。先进处室系的比例为40%,评选办法按照任务完成情况和测评各占50%的比例计算考核分数;测评分数按班子成员占60%,副县级、科级干部占40%的比例计算,按照考核分数高低依次确定先进处室系。
三、年度考核办法及年度考核优秀人员、
先进工作者(优秀教师)的确定。年度考核及考核优秀人员及先进工作者(优秀教师)的确定按以下程序和办法进行:
1、年度测评。科级干部和处室人员年度测评由学院办公室统一组织。处室科级干部测评分数按全体行政干部和处室人员测评占40%(教学系科级干部测评分数按本系工作人员测评占40%)、副县级以上干部测评占40%、科级干部测评占20%的比例折算。处室工作人员测评分数按全体行政干部和处室人员测评占40%、副县级及以上干部测评占20%、科级干部测评占20%、所在处室负责人测评占20%的比例折算。
教学系人员年度测评。教学系人员年度测评由各教学系自行组织。测评分数按本系人员测评占60%、科级干部测评占20%、教学系负责人测评占20%的比例折算。
2、年度考核及年度考核优秀、先进工作者(优秀教师)的确定。主持先进处室、系工作的科级干部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;其余人员按年度工作量化赋分分数占60%、年度测评分数占40%的比例,计算出年度考核成绩,按年度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和先进工作者(优秀教师)。教师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或优秀教师,工作量须在本系60%名次前,学生评教60%名次前,本系测评分数60%名次前。处室人员的年度考核优秀和先进工作者由学院综合考虑确定;测评分数须在60%名次前。包村、包企业干部按有关规定考核。
四、模范班主任评选办法。模范班主任的评选按全年班级量化积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。
五、招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。完成招生数量6人以上者,确定为招生先进个人。
六、
优秀党员的评选办法。优秀党员依据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的评议分数确定。
七、名额分配。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和先进工作者(优秀教师)的分配数额,科级干部、处室工作人员、教学系人员单独计算。年度考核优秀按15%的比例分配,先进工作者(优秀教师)按25%的比例分配,模范班主任按班额数30%的比例分配,优秀党员按党员数的10%比例分配。教学系考核优秀、优秀教师名额按两部分计算,一部分按照当年年度在编考核人数的50%核定,其余部分按照学生人数和所聘兼职教师数量综合核定(所聘兼职教师按照师生比相应核减学生数量后按比例分配)。处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、先进工作者名额共用,不单独分配。年度考核优秀、先进工作者(优秀教师)、模范党员不重复评选。
八、各处室按照考核情况分别按相应比例提报人选;教学系按照以上办法和数额提报人选方案,并将人选及年度考核表(工作量排序表、测评表)报学院办公室,经党委研究确定。提报人员符合学校否决条件的不再递补。
附:表彰名额分配表
二O一八年一月十一
表彰名额分配表
处室系 |
参加考核人数 |
考核优秀等次人数 |
优秀教师(先进工作者)人数 |
优秀
党员 |
模范班主任人数 |
办公室(12人) |
8+4 |
6 |
10 |
2 |
|
教务处(4人)
示范办(1人)
培训部(1人) |
6 |
|
学生工作处(2人)、
保卫处(4人)、
团委(1人) |
7 |
|
招生就业处(4人)
财务审计处(3人)、 |
7 |
|
总务处(4人)
项目办(3人) |
7 |
|
机械系(45人) |
45 |
6 |
10 |
2 |
7 |
电气系(45人) |
45 |
8 |
13 |
3 |
11 |
商务系(28人) |
28 |
4 |
7 |
1 |
6 |
科级干部(20人)
|
20 |
3 |
5 |
2 |
|
合 计 |
177 |
27 |
45 |
10 |
24 |